您好!欢迎来到新风安装网
关注我们
扫码添加微信好友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新闻眼 > 行业 >

通风设备、绿色建筑等列入发改委2019绿色产业目录 新风行业或高速发展!

收藏 来源:互联网 新风安装网整理   2019-04-23 11:07:36 阅读量:
 

 

加强生态文明建设、推进绿色发展,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产业基础。发展绿色产业,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支撑,也是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各地区、各部门对发展绿色产业高度重视,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,有力促进了绿色产业的发展壮大。但同时也面临概念泛化、标准不一、监管不力等问题。为进一步厘清产业边界,将有限的政策和资金引导到对推动绿色发展较为重要、较为关键、*紧迫的产业上,有效服务于重大战略、重大工程、重大政策,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《绿色产业指导目录(2019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现印发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

一、各地方、各部门要以《目录》为基础,根据各自领域、区域发展重点,出台投资、价格、金融、税收等方面政策措施,着力壮大节能环保、清洁生产、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。

 

二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,根据投资、价格、金融等不同支持政策的实际需要,逐步制定以《目录》为基础的细化目录或子目录,指导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社会组织更好支持绿色产业发展,着力提高《目录》的可操作性。

 

三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,依托社会力量,设立绿色产业专家委员会,为《目录》在各领域的落实、细化目录和子目录的制定、绿色产业标准制定等工作提供相关专业意见。逐步建立绿色产业认定机制,有序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开展相关服务。

 

四、各地方、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国内经验交流,推广壮大绿色产业的经验做法,推动建立《目录》同相关国际绿色标准之间的互认机制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各部门,在权限范围内对各地区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协会、委员会、认证机构、企业等进行指导或检查。各地方在贯彻执行《目录》的过程中,如遇新情况、新问题,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。

 

五、各地方、各部门要加强《目录》与既有绿色产业支持政策的衔接,妥善处理存量资金和项目,逐步根据《目录》调整政策支持范围。既有政策的数据统计可按《目录》公布前、《目录》公布后分别进行统计。

 

六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,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、资源环境状况、污染防治攻坚重点、科学技术进步、产业市场发展等因素,适时对《目录》进行调整和修订。

 

附件:1.绿色产业指导目录(2019年版)

 

2.《绿色产业指导目录(2019年版)》的解释说明

 

    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 

工业和信息化部

 

自然资源部

 

生态环境部

 

住房城乡建设部

 

人民银行

 

国家能源局

 

2019年2月14日

 

 













 






 
 

 

以下为节选部分:

 

5.1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

 

5.1.1超低能耗建筑建设

 

指超低能耗建筑的设计和建造。其中,居住建筑需符合《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(试行)(居住建筑)》。

 

5.1.2绿色建筑

 

指绿色建筑的设计和建造。建筑需达到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0378)、《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0878)等标准

 

中一星及以上标准要求,达到《绿色航站楼标准》(MH/T5033)、《烟草行业绿色工房评价标准》(YC/T396)等行业标准相关要求。

 

5.1.3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

 

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的设计和建造,需符合《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》(GB50364)、《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》(JGJ203)、《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(GB50366)、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》(GB/T50801)等标准。

 

5.1.4装配式建筑

 

指装配式建筑的设计和建造,需符合《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》(GB/T51233)、《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》(GB/T51232)、《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》(GB/T51231)等国家标准,建筑需达到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1129)A级及以上标准要求。

 

5.1.5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

 

指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和绿色化改造,需符合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》(JGJ/T129)、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》(JGJ176)、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》(GB/T51141)等标准。

 

5.1.6物流绿色仓储

 

指对物流仓储场所的绿色建设和改造,需达到《绿色仓储要求与评价》(SB/T11164)等标准。

 

 

相关文章